关于2021年度第十九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

  

  根据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50号)的规定,经审核,姜明国等122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、李伟等369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: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6日。

  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,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,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

  联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

  邮政编码:100835

  联系电话:010-68331219

       010-58934733

  附件:1.姜明国等122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

     2.李伟等369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1年8月23日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姜明国等1223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李伟等369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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